Menu

汽車防衛駕駛-高速公路與山路篇

0 Comments

行經高速公路

高速公路變換車道

在高速公路上想要變換車道,應先看照後鏡,注意前後及鄰側車道車輛動向,打開方向燈至少10秒鐘,再從照後鏡觀察欲轉入車道的車輛動向,判斷絕對安全時,才輕轉方向盤,從容駛入鄰側車道。車道向左彎時,不向左變換車道;車道向右彎時,不向右變換車道。

如有人不當變換車道,駕駛人應即採取應變措施.降低發生意外事故的機率。
防衛駕駛

  1. 遇到有人想變換車道至自己行駛的車道時,不要故意加速阻擋。
  2. 如果發覺鄰側車道的車輛轉入過急,立刻輕鳴喇叭或閃大燈警告,並減緩車速。
  3. 若有大型車強行欺入,應放慢速度,輕踩煞車,告知後方車輛,千萬不可一時情急,偏向鄰側車道或緊急煞車。
  4. 自己行車要變換車道時,除應依要領操作外,另應注意欲轉入車道之車輛,若有車輛急駛而來,雖車距尚遠仍應暫緩變換車道。俟該車通過後再行變換。若遇後方車輛閃燈示警,亦應暫停變換,了解情形再做定奪。

 

附註:車道使用規定

  1. 同向二線車道
    外線車道:供各類型車輛行駛。
    內線車道:供外側車道超車時用,另1000c.c.以上的小型車,也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線車道。
  2. 同向三線車道
    外線車道:供大型車、時速80公里以下及1000c.c.下的小型車行駛。
    中線車道:供1000c.c.以上時速超過80公里的小型車輛行駛,及外線車道超車時用。
    內線車道:供中線車道超越前車時使用。
  3. 同向四線車道
    外線車道:供大型車或1000c.c.以下時速低於80公里的小型車行駛。
    中外車道:供外側車道超車用。
    中內車道:供時速超過80公里、1000c.c.以上的小型車行駛。
    內線車道:供中內車道超車時用。

 

高速公路超車

超車是危險性較高的駕駛動作,因此非常需要「瞻前顧後」。在確定自己的車速至少超越前車10公里/小時以上時,才可以超車。
超車時,要先打開左側的方向指示燈,持續閃動3秒鐘後,在最高限速範圍內加速,同時逐漸移向左側車道行駛,並超越右側車保持相當距離,再打開右側方向燈,直到被超越車輛出現在該車的照後鏡上,才切回原車道。
防衛駕駛

  1. 若發現後車有超越表示時,在安全的情況下,應梢放慢速度,並為自己預留閃避空間。
  2. 不要與其他車輛競速,互相超車。
  3. 隨時觀察照後鏡,注意後方來車的「行跡」。
  4. 自己超車後,欲回到原車道,務必要與所超車輛保持有相當安全距離後才能駛回,在駛回原車道前,務必觀察該車動向,以策安全。
  5. 自己超車時,除了注意前車及左側車道來車的動向外,還應注意同車道後面的車子是否也要超車。前後兩輛車同時超車,很容易發生意外,如果發現後車已經先變換車道超車時,自己就不應再超車.如果兩車幾乎同時超車,照理說,後車應該讓前車先超車,但若遇上不講理的駕駛,很可能後車不讓,因此,這種情形下,應特別小心。

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

行車保持安全距離,當遇有人任意變換車道或不按規定超車或前車緊急煞車時,才有足夠的應變空間與時間。
安全車距有兩種簡易的度量法,一種是以車速計算,一種是以秒數來判別。
以車速計算。原則上是大型車用車速減20,小型車用車速除以2,所得之數就是最少應該保持若干公尺的跟車距離。
而以秒數測定是:在正常天候下,小型車應保持2秒鐘的行車距離,大型車應保持3秒鐘。測量的方法為,以一個固定點當做目標,注意前車通過固定點後,即開始默數2或3秒鐘,如果還沒有數完本身已經通過該固定點,就表示車距不足,應減速以拉長距離。
如果發現後方車輛跟車太近,為安全起見,應採取自我防衛措施。
防衛駕駛

  1. 不要緊急煞車,應輕踩煞車,讓後車有充分的反應時間,最好是後車能減緩車速,拉長與我車的距離。
  2. 在打算減速或停車之前,儘早發出適當的警告信號,讓後車駕駛人及早知道你的動向。
  3. 若後車實在跟車太近,而自己又無前進空間時,不妨輕踩煞車,告知後方來車保持距離。
  4. 或在適當情況下,選擇變換車道。
  5. 若自己行駛在內側車道(超車道),而後車又跟得太近,此時如果不能加速加大車距,則應變換車道到右邊車道,讓後車通過後,再判斷要不要駛回原車道。

不良天候下

遇濃霧、強風、豪雨時,由於能見度低,車子較難操控,減速漫行是唯一的法則。同時,要隨時收聽廣播的路況報導,以明瞭狀況,隨機應變。
防衛駕駛

  1. 放慢速度,時速宜低於40公里。但要注意後面來車,如果後車不遠,不宜急煞車,而應逐漸減速。
  2. 保持較長的跟車距離,約為平時的2倍,握緊方向盤。
  3. 打開頭燈、閃光警示燈或霧燈,不要輕易變換車道。
  4. 必要時暫停路肩,等視線明顯再恢復行駛。

前方有意外事故

在高速公路上碰到意外事故,最重要的是不要「加入」這場事故,因此必須在一段距離前就減慢車速,以避免撞上「事故」。但是,行駛高速公路上應避免緊急煞車,因為車速太快。沒有預留煞車距離,不見得煞得住,即使煞住了,也很容易造成後方來車應變不及而追撞上來,形成連環車禍。
防衛駕駛

  1. 前方突發意外事故,必須緊急煞車時,最好分次點煞,一方面警告後方來車,打方向燈。準備變換車道,此時應特別注意後方來車的動態。另一方面避免煞車來今片因過熱而失靈或咬死。
  2. 如果有適當機會,最好交通壅塞,則耐心在原車道等候,不要任意變換車道,或行駛路肩。

前有載重車輛

高速公路快速方便,倍受載重車輛青睞,只是苦了行駛於其後的小型車,每每戰戰兢兢、提心吊膽。
防衛駕駛

  1. 拉長安全距離不緊跟其後,以免貨物捆綁不牢掉落,傷及愛車,或有突發狀況,應變不及而撞上。(想辦法變換車道、超車,早點脫離「險境」。)

行經山路

兩車交會時

山路蜿蜒陡隘,平時自己單車駕駛都須步步為營了,更何況兩車交會,狹窄的路面同時要容納兩個車身錯車的寬度,除了禮讓、減速外。還要看技術,才能避免一失「輪」成千古恨。
防衛駕駛

  1. 由於山區行駛外緣危險性較高,身為外緣車應請求內緣車允讓,以免滾入山崖。 . 身為內緣車亦應注意不要太靠近山壁,當心陷進山溝中。
  2. 彎道行車速度要更慢,如視距不到150公尺時,應鳴喇叭,並利用路邊的廣角鏡確認來車。
  3. 行近彎道,應先減速駛入,等開到彎道快終止時,再慢慢加速上路,以免因車速過快,而使車輛偏離道路,衝向一個不知名的地方。
  4. 彎道行車,絕對嚴禁超車,否則很可能與對向來車撞個正著。
  5. 行經彎道,要注意對面來車是否轉彎時偏向我方車道,如果對向來車真的在轉彎時偏入我方車道。此時應減慢車速,按鳴喇叭示警,俟對向車駛回原車道後,再通過。

上坡路段

上坡時,宜提早變換為低速檔(自動排檔車也有爬坡用的檔),以防止 引擎熄火(自動排檔車不會熄火,但是若爬坡力道不足,對引擎會造成負荷過重而受損),或發生拋錨狀況。車輛在上坡時起步較難,且易熄 火,所以是下坡車禮讓上坡車先行;不過在路旁有懸崖斷壁的狹窄路段,即使是上坡車,也要讓懸崖旁的下坡車先過。
防衛駕駛

  1. 彎道行車,絕對嚴禁超車。否則很可能與對向來車撞個正著,在上坡路段因交通號誌或塞車而暫時停住時,應與前車保特適當距離,防止前車起步時後退,撞到自己。
  2. 停在上坡路再起步時,手排車先踩下離合器踏板,排入第一檔,然後慢慢放鬆離合器,緩緩踩油門,等到引擎聲音改變,才放鬆手煞車,並繼續加油並放開離合器。自排車可以排入低速檔(L或2檔)或以腳重踩油門,強迫降檔(Kick-Down)以提高引擎轉速,保持爬坡所需動力。
  3. 上坡道上停車。務必拉起手煞車,排入最低速檔(自排車則打入停車檔),最好再檢拾石頭或木塊等阻擋物,抵住後輪後,防止愛車下滑。

下坡路段

在下坡路段車速一般會加快、前後車須保持較大的車距。尤其在長距離下坡路段,當進入不同坡度的路面時,平坦的路段常會被誤認為上坡路段,而緩升坡則會被看成險升坡。此時如果以為路面上升而加速衝刺,因速度太快,易生事故。另外,下坡時,也不要過度踩煞車,免得產生煞車來今片失靈或退化的現象。
防衛駕駛

  1. 急劇下坡或長距離下坡時,絕不可用空檔行駛或高速行駛,而應採低速檔減速行駛,這就是所謂的「引擎煞車」。在長距離下坡時,於坡頂試踩煞車,減緩車速,並排入低速檔,不可高速行駛並急踩煞車,以免煞車失靈。尤其自排車係藉油壓間接傳動,因此其引擎煞車效果不似手排車直接、明顯,故自排車使用引擎煞車的時機必須提早,以免下坡速度過快。
  2. 在下坡道上停車,一定要拉起手煞車,排入倒車檔,然後在前輪前緣放置阻擋物,防止愛車下滑。

 

資訊來源:中華民國汽車安全協會

 

 

 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